為切實減輕鄭州市貧困精神病人的醫療費用負擔,讓貧困精神病人有病可醫,鄭州慈善總會以“關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務民生”為己任,在鄭州市八院建立貧困精神病人救助基金,設立了“慈善惠民病房”,對貧困精神病人開展康復救助。
一、救助范圍和對象
(一)具有鄭州市戶籍(包括六縣六區);
(二)持有低保證明;
(三)持有低收入證明(需三級證明);
(四)有明顯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精神病人;
(五)解鎖救治被關在家的精神病人。
二、救助額度
每個受助對象一次性住院救助上限為5000元,一年為一個救助周期。
三、救助形式及收住疾病范圍
(一)住院治療;
(二)收治疾病范圍:精神分裂癥、雙相情感障礙、偏執性精神障礙、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礙、癲癇所致精神障礙。
四、救助程序
(一)符合救助條件的鄭州市貧困家庭低保精神病人需攜帶低保證明,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監護人與患者關系證明由監護人陪同到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指定窗口填寫《鄭州市精神病人慈善醫療救助申請表》(一式三份,一份由住院結算處留存用于支付救助資金的憑據,一份轉財務科進行賬務處理、一份留項目辦備查)。
(二)符合救助條件鄭州貧困家庭低收入精神病人,在防治科領取《鄭州市精神病人慈善醫療救助申請表》(一式三份),填寫后經所在社區(村)、辦事處(鄉、鎮)、區(縣)審核蓋章后,攜帶患者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監護人身份證復印件及監護人與患者關系證明前往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救治。
(三)符合救助的患者在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門診初診,防治科審核確認為救助對象加蓋公章后領取入院證。
(四)救助病人三個月為一治療周期,一個治療周期住院費用約為12000-15000元,伴有軀體疾病者除外。救助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長期滯留醫院,超過規定期限的治療費用由患者家屬自費負擔。
(五)救助病人診療項目參照《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范圍目錄》(2010年6月),用藥參照《河南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基本藥品目錄》。
五、交費及結算
(一)救助對象為自費和新農合病人,入院需繳納住院押金2000元;
(二)市醫保、省醫保病人按醫保規定繳納入院押金;
(三)低保家庭的精神病人自費部分救助100%;
(四)低收入家庭的精神病人自費部分救助95%;
(五)貧困家庭的精神病人自費部分救助90%;
鄭州市八院防治科 電話:0371-689559